根据玉溪市中医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02]144号《关于市直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选调部分工作人员,以补充玉溪市中医医院部分空缺岗位。
一、招聘和选调职数及专业(13名)
1、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9名)
(1)中医骨伤专业(2名),硕士研究生;
(2)麻醉专业(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硕士学位;
(3)针灸推拿或康复医学专业(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硕士学位;
(4)医学影像专业(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硕士学位;
(5)中药学专业(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硕士学位;
(6)护理专业(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
2、选调在职工作人员(4名)
(1)放射科或超声影像科医生(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学士或硕士学位,初级任职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放射科医生须从事放射专业工作10年以上,放射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和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CT上岗证,能熟练掌握和操作CT、DR等设备进行检查,并能准确出具相关诊查报告;超声影像科医生须从事超声影像专业工作5年以上,超声影像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和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彩超上岗证,能熟练掌握和操作超声影像等设备进行检查,并能准确出具相关诊查报告;
(2)西医妇产科医生(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士或硕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妇产科专业工作9年以上,妇产科学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持有妇产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解决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带教能力,在省级医疗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进修培训半年以上;
(3)护理人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和助产士专业各一名,年龄助教级30—35周岁(1974年5月31日—1979年5月31日出生),中级30—40周岁(1969年5月31日—1979年5月31日出生),分别从事护理和助产士工作5年以上,护师及以上任职资格,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招聘和选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2)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具备招聘、选调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录用前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按玉溪市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3、专业条件
具备招聘、选调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硕士生及选调人员还需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
4、招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中医骨伤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和选调办法
1、组织报名: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条件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局和市中医医院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方式
(1)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种形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作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依据,并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须在40分以上方能按此比例确定),若达不到此比例的,笔试成绩在40分以上的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结构化面试由市人事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中医医院组织。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等;专业技能测试范围包括体格检查、无菌技术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
(2)选调人员及中医骨伤专业硕士毕业生: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含实际工作能力考核,考核时限壹周,无菌技术操作、体格检查、徒手心肺复苏等)、组织考察两种形式进行,报名人数与各专业选调职数比例超3:1进行笔试,并分别按各专业选调职数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专业技能测试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中医医院组织。
4、医学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参考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
5、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国家计算机二级以及取得执业资格者,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
6、公示结果:考核结束,由市人才市场发布考核结果公示。
7、凡在报考中作弊或在报考材料中隐瞒个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8、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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