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同意嵩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昆人复〔2009〕43号)文件精神,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5名)。
从2007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国民教育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中择优聘用。
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优先聘用。
2、师范类专科毕业生(12名)。
从2007年以来未就业的师范类全日制统招国民教育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中招聘(其中部分岗位限招嵩明生源)。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需持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3、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9日—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嵩明县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和父、母亲的户口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程序 。
(1)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填写相关表册;
5、报名注意事项:
(1)师范类毕业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岗位,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所报岗位要求与所学专业相接近。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五、考试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考核由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知识考试100分,考察应聘者对初、高中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面试100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本科考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及高中教材;专科考对应学科的初中教学内容及初中教材。
2、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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