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职工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局批准,我校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管理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代码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层次要求 |
专 业 |
其他要求 |
1001 |
测量专业教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工程测量(测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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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
日语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日本语 |
在日本国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
1003 |
经营学教师(韩语)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经营学 |
在韩国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
1004 |
语文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汉语言文学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大学英语过四级或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
1005 |
学生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教育学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
1006 |
人事管理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经济管理 |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
1007 |
水电工(工勤岗) |
1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建筑水电或电力工程管理 |
维修电工操作证,维修电工四级职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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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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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岗位应招、社招均可。
三、 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水电工(工勤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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