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人事局文件(昭市教联〔2009〕30号),为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文件,面向社会及考生公开的公告、通知、岗位表等请等候下一步公布。 昭通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
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
(三)坚持在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人事局的支持配合下,由市、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保证招考过程与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四)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履行相应职责,负责组织本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补员招聘工作,市直学校补员考试工作由昭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坚持回避的原则。考生与监考教师、面试考官及本次招考工作的组织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要回避。
二、招考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制民代班”学员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6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初级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具体岗位要求,按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
(四)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所有招聘岗位全部面向全国招考。
(六)已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七)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人员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八)昭通师专2008年顶岗实习学生中的“优秀实习生”在今年的本次教师补员考试中,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补员计划和发布招考公告
(一)各县(区)学校教师招聘计划必须报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由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计划必须经市教育局同意,统一报市人事局审批。
(二) 在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组织发布招考公告、办理录(聘)用等手续。
四、组织分工
(一)为了确保这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使招考程序严密、规范、有序,市、县(区)教育局要成立本次考试、考务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
(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题制卷、笔试考试、阅卷、公布笔试成绩等工作。县(区)教育局负责确定本县(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方案的制作、命题和组织面试、公布和上报面试成绩等工作。
(三)市教育局组织笔试考点、考场设置工作;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考点、考场的设置工作;市县(区)教育局还必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维护考点、考场秩序与纪律等考试考务工作。
(四)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增人计划的上报和录用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审、上报等工作。
(五)2009年昭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均在各级纪检、监察、保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3日-15日(三天)。
(二)报名地点:报考县(区)学校教师岗位的到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考市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县(区)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本人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信息。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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