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范聘用工作程序,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把好进人关,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8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普洱市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事部门批准录用聘用的人员除外)的毕业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7月至1975年7月期间出生)。招聘特殊技能岗位、特殊专业人才,需放宽年龄的,报经市人事局审批; 3、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岗位查询: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普洱市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后)。 (二)报名时间:2010年7月14日至15日。 (三)报名地点:普洱卫生学校和各县(区)报名点(由各县(区)人事部门确定)。普洱卫生学校报名点可报市属和各县(区)职位,报考县(区)少数民族岗位的到本县(区)报名点报名,各县(区)报名点只能报本县(区)职位。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如: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六)报“精通民族语言”岗位的人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在报名时先要进行民族语言的测试,测试通过者才能报名。 (七)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市、县(区)人事局负责复审。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普洱市市属事业单位应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小1寸)。 (八)学科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0年修订)。 三、考试 考试按教师和医务人员岗位、特殊岗位、其它岗位三种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办法和成绩计算。 (一)考试内容、办法、时间和地点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以《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0年版)辅导用书为主,购书地点:普洱市人事局办公室和各县(区)人事局;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010年8月6日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教师、医务人员岗位的考试采取既考公共基础知识,又考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知识考试人员,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知识的考试。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特殊岗位(如舞蹈演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考试采取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特殊岗位的考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其它岗位的考试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二)有关加分政策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5分。 (2)对从2003年开始在我市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5分。 (3)对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分别加4分、3分、2分。 (4)对于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 (5)对在我市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如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过时无效。 (三)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1、报考教师、医务人员岗位人员的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分成绩)X40%+专业知识成绩X60%。 2、报考特殊岗位人员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60%+加分成绩。 3、报考其余岗位人员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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