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0名事业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招考工作由玉溪市人事局组织,在玉溪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招考岗位: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0人。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1992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岗位要求详见《2010年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汇总表》。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如下:
1.被确定为2010年度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读的非2010年毕业的学生、现役军人、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06年以来辞职(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