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醫學院坐落在四川省南充市,現有順慶和高坪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000餘畝。學校前身是1951年創辦的西南區川北醫士學校,1985年升格為本科,定名為川北醫學院。2005年開始招收留學生,2006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16年獲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18年順利接受臨床醫學專業認證,2020年被列入四川省推進高校新增博士單位達标建設超常跨越發展項目“重點培育”類高校。學校始終發揚“艱苦奮鬥、自強不息”的辦學精神,秉承“敬業、博愛、求是、創新”的校訓,堅持“以人為本,以質量為生命”的辦學思想,現已成為一所以醫學為主體,醫、文、管、法、工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高等醫學院校。
其他詳細情況請查閱川北醫學院網站(網址:www.nsmc.edu.cn)。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直接考核招聘工作按此公告執行。
面向國(境)内外招聘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并完全符合《川北醫學院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本公告附件)相關崗位學曆學位、學科專業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黨的領導,身體健康狀況良好,能勝任本職工作;
(2)具有良好的個人品德、健康的心理素質、善于合作的團隊精神和嚴謹求實的科學作風;
(3)具有承擔高級别、高水平科研項目的能力,其研究方向為該學科領域發展的前沿;
(4)在職工作人員,須征得單位書面同意。其中,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或在職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簽約單位的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6)符合《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号)有關回避的規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适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1.諾貝爾獎、圖靈獎、沃爾夫獎、菲爾茲獎、普利茲克獎獲得者等。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3.發達國家科學學院院士。
4.“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傑出人才等。
1.“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創新長期項目、外國專家項目入選者。
2.“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教學名師(含教育部“國家教學名師”)。
3.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講席學者、特聘教授(含特設崗位)。
4.國家傑出青年基金項目獲得者。
5.國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學基金(簡稱“卓青”)獲得者。
6.“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首席專家。
7.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排名第1)。
8.IEEE Fellow等國際知名學術組織會士等。
1.“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
2.“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青年拔尖人才。
3.“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
4.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
5.國家教學成果獎一等獎(排名第一)。
6.“全國技術能手”、“中華技能大獎”等獲得者、各行業“首席技能專家”、“特級技能專家”等。
業内公認(上海交通大學ARWU世界大學排行榜,以下稱為“軟科”)全球排名前50的高校博士畢業生、博士後工作出站研究人員,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研究方向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有一定學術影響力、持續發展潛力和團隊組織能力,具備帶領本學科在國内居于領先水平能力的專家。
須具有博士學位,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博士後工作出站研究人員或具有副高職稱的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8周歲,具有正高職稱的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0周歲),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國(境)内外高校博士後且主持國家自科/社科項目,或主持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
2.國(境)内外軟科排名前100高校博士或博士後工作出站研究人員。
3.世界一流高校一流學科畢業的博士。
4.本碩博畢業于國内原985高校博士。
5.自然科學類專業博士須近4年以第一作者(含共一排第二)發表中科院一區收錄的SCI論文2篇及以上或SCI論文累計影響因子40分及以上(其中醫學類專業博士須近4年以第一作者(含共一排第二)發表中科院一區或二區收錄的SCI論文2篇及以上或SCI論文累計影響因子30分及以上);人文社科類專業博士須近4年以第一作者發表被SSCI、CSSCI(核心庫)收錄的社會科學類論文3篇及以上。
6.近4年業績須包含省級自然科學獎、科學進步獎或技術發明獎三等級及以上獲得者(排名第一),或省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排名第一),或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或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或主持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或主持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項目,或具有與以上要求同等影響力的學術成果。
國(境)内外知名高校畢業的博士,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博士後工作出站研究人員或具有副高職稱的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8周歲,具有正高職稱的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0周歲),對本學科有較為全面的認識,且具有清晰的研究思路、紮實的科研技能和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國内高校畢業的博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能夠滿足學校發展需要且主要崗位在管理服務部門。
1.協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2.以引進的人才為核心,組建學術團隊,選聘工作助手,并以團隊形式配套科研啟動經費;
3.根據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啟動基金;
4.根據國家政策配備工作用車;
5.給予有競争力的安家費。
1.協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2.以引進的人才為核心,組建學術團隊,選聘工作助手,并以團隊形式配套科研啟動經費;
3.根據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啟動基金;
4.給予有競争力的安家費。
1.協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2.以引進的人才為核心,組建學術團隊,選聘工作助手,配套科研啟動經費;
3.根據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啟動基金;
4.給予有競争力的安家費。
1.校内績效享受兩年七級副教授(職稱為中級及以下)或四級教授(職稱為副高)待遇,優秀人才職稱晉升享受綠色通道;
2.安家費70-100萬元;
3.提供1200元/月住房補貼(時間為3年)或周轉房1套(使用期限3年);
4.自然科學類科研啟動經費50-100萬元,人文社科類科研啟動經費10-30萬元;
5.配備2名科研助手;
6.協助安排配偶工作。
1.校内績效享受兩年七級副教授待遇,優秀人才職稱晉升享受綠色通道;
2.安家費50萬元(滿足條件第2、3、4條其中一項且滿足第5或6項要求的,安家費55萬元;滿足條件第1和5條兩項,或滿足條件第5和6條兩項的,安家費60萬元);
3.自然科學類科研啟動經費20-50萬元,人文社科類科研啟動經費5-10萬元;
4.提供1200元/月住房補貼(時間為3年)或周轉房1套(使用期限3年);
5.協助安排配偶工作。
1.校内績效享受兩年七級副教授待遇;
2.安家費45萬元;
3.自然科學類科研啟動經費10-20萬元,人文社科類科研啟動經費3-5萬元;
4.提供1200元/月住房補貼(時間為3年)或周轉房1套(使用期限3年);
5.協助安排配偶工作。
1.安家費30萬元;
2.提供1200元/月住房補貼(時間為3年)或周轉房1套(使用期限3年);
3.自然科學類科研啟動經費5-10萬元,人文社科類科研啟動經費1-3萬元。
1.以上待遇僅限人事關系、工資關系正式轉入學校的全職引進人員。A、B、C三類人才引進待遇由學校直接研究決定。
2.協助安排配偶工作的,學校以編外聘用(人事代理)的方式解決工作。其中D、E類人才配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學士學曆學位及以上,F類人才配偶需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曆學位及以上(D類人才配偶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E、F類人才配偶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3.E、F類人才專業為學校教學、科研、醫療和學科建設工作急需的,安家費可增加5萬元(2023年度急需專業為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
4.本辦法涉及到的經費計算币種均指人民币,安家補貼費為稅前金額,D、E、F類人才入職後首次撥付70%,适應期(三年)滿考核合格及以上後撥付30%,不合格者暫緩發放剩餘安家費。對于适應期考核不合格者學校給予兩年緩沖期,待考核合格後發放剩餘安家費;緩沖期結束後仍未達到考核要求則不再發放剩餘安家費。G類人才入職後一次性撥付安家費(若主動申請F類科研啟動經費的,除對管理服務崗位進行考核外,同時按照《川北醫學院新入職博士适應期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考核。适應期科研考核合格且管理服務崗位績效考核前50%,僅限補齊與F類人才安家費的差額,适應期科研考核結果優秀且管理服務崗位績效考核前50%可享受F類人才的待遇)。
5.學校積極與省、市相關部門銜接,協助申請政府資助的獎勵及其他優惠待遇。
6.新取得博士學曆學位的校内在職博士,原在教學、科研、臨床崗位工作現博士畢業且近4年業績達到D、E、F類引進要求标準的,僅限安家費(補差額)、科研啟動金和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分别參照D、E、F類執行;原在管理服務部門工作現博士畢業且達到G類引進标準的,僅限安家費(補差額)、科研啟動金參照G類執行。
7.以上所有涉及職稱等級的需以學校重新認定等級為準。
1.報名及資格審查:
方式1--報考者注冊并登錄川北醫學院人才招聘網站(http://zp.nsmc.edu.cn/),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如實、準确填寫個人信息後提交申請;
方式2--報考者簡曆投遞川北醫學院人事處招聘郵箱:cbyxyrscrsk@163.com;
學校對報考者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确定面試人選并通知到校面試。
2.面試:
面試由用人部門組織,人事處監督。采取報考者自我介紹、試講和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事業心和責任感、專業基礎知識和本學科研究前沿的掌握、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崗位适應能力、知識創新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教學基本素養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80分的應聘者不予錄用。
3.體檢:
根據綜合面試成績,每個崗位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體檢人選并及時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體檢标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關于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号)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複函》(國公考錄函〔2009〕07号)的要求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内申請複檢一次。複檢由學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複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為準。
體檢所産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4.考核:
學校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适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确認。
5.确定拟聘人員并公示:
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報者由我校确定為拟聘用人員,并在川北醫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後,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由我校盡快備齊材料報省教育廳确認。
招聘崗位的專業資格條件涉及專業方向的,由我校負責審查認定。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我校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均不報省教育廳确認。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曆、學位的報考者,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由我校通過相關高校或省級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拟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川北醫學院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負責對拟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最終審核确認。審查審核合格并經我單位黨委常委會研究同意後,将彙總拟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将根據有關規定和我單位報送的人員材料,對拟聘用人員進行确認。
通過省教育廳确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學校憑确認複函,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内到單位報到,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相關引進待遇按照《川北醫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修訂稿)分類标準執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員資格。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應确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别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
0817-3352198(川北醫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
0817-3352663(川北醫學院紀委辦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處)
聯系地址:
四川南充高坪區東順路55号川北醫學院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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