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适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江北新區衛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屬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1名編外工作人員。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等規定,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江北新區網、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網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一》(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一》)、《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二》(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二》)。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
3、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後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一》和《崗位信息表二》中注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有工作經曆要求的,工作經曆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一》和《崗位信息表二》);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年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在2022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和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及醫師資格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曆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适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可應聘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應聘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
2、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曆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3、資格條件中“專業”條件參考《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另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确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應聘人員的畢業專業必須與所應聘崗位的需求專業相對應。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網 (請在電腦端用浏覽器打開)。
(2)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和材料上傳時間為2022年8月12日8:00至8月18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材料:網上報名需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電子照片、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
2、資格初審
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人力資源科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8月12日8∶00-8月19日17∶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8月12日-8月20日,8∶00-16∶00;
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2年8月12日8∶00-8月20日18∶00。
3、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在報名時間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4、繳費确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于2022年8月12日8: 00至8月20日24: 00,在報名網站繳納報名費100元(蘇價費函﹝2007﹞146号)。未按期進行報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崗位信息表一》内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對急需用人、又确實難以形成競争的崗位,經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适當降低開考比例。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将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二》内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報名結束後,報考被取消崗位的招聘人員,可于2022年8月21日9:00-11:30進行網上補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6、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請在招聘單位發布筆試通知後,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7、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确、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
(2)照片上傳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報名隻能選擇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崗位信息表一》中的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應聘人員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具體考試形式和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一》。
《崗位信息表二》中的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1、筆試
筆試由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組織,内容為本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綜合素質能力等。筆試不指定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
(1)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具體地點将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五天在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官網公告并短信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要求及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閱卷結束後,筆試成績将在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内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号登錄報名系統進行查詢。筆試成績為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
2、面試
(1)資格複審。《崗位信息表一》中崗位的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确定。面試前,将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複審。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由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通過網站公布并短信通知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後,保持電話暢通,以便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單位要求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學曆(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國(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生,以及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的2020、2021年國(境)内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留學歸國人員須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曆學位認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複印件留存。資格複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複審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緻的以及不符合衛生行業資格準入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于收到複審結果後3個工作日内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2)面試由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對應聘者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崗位适用性等進行測試。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确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标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複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後2個工作日内申請複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複查人員組織複查,體檢結果以複查結論為準。
(四)公示與聘用
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集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拟聘用人員名單将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江北新區網、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網等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拟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後,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内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拟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拟聘人選明确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緻拟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後,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後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号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别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号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人力資源科:
025-56680881
報名網站技術服務電話:18120131978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醫院紀委辦公室:025-56680926
附件:1. 《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一》
2. 《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二》
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附件1: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一.xls
附件2:南京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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